關于廢止213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的公告
2017-08-30 責任編輯:段雅蘭
根據《行業標準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按照國務院《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》、國務院辦公廳《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》和國家標準委《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》的有關要求,經對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、對公共安全行業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,公安部決定廢止《軍工產品儲存庫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》(GA26-1992)等213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(強制性標準104項、推薦性標準109項)。此213項標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施行。
附件: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廢止目錄
公安部
2017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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